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4-03-15 点击数: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并实施学校资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包含无形资产)的新增、清查盘点、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台账登记与日常管理工作,实现帐、卡、物相符,并定期与财务处进行账目核对;

3、按照相关规定对报废资产进行上报审批或备案工作,并组织报废资产处置工作。

4、学校国有资产产权确认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的登记入账、评估和统计工作;

5、负责年终决算资产报表的统计、归档工作,并配合财务处填报相关数据;

6、规范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行为,负责出租、出借审批、报批工作;

7、资产的对外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审批和备案工作;

8、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论证、审批工作;

9、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的经营和使用情况,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0、制定并实施土地管理、房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11、负责学校土地资源的确权、建帐、管理、登记、评估、灭籍、拆除、数据统计及审验等工作;

12、负责学校房屋的确权、建帐、管理、登记、评估、灭籍、拆除、数据统计等工作,建立健全各类房屋档案,准确掌握各类房屋的使用情况;

13、负责房产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14、负责学校公用房的定额分配核算及房产资源调节费的收取,学校闲置公用房的回收、调配及管理等工作;

15、党政办公用房的清查整改工作及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

1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接管及分配工作;

19、职工住房档案、住房信息等管理工作;

20、职工住房房改及住房分配货币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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