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取学苑小区地下停车场存车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4-11-11 点击数:

各私家车主、公务车使用单位:

兹定于11月12日—11月17日收取2014—2015年度地下停车场存车费,每个车位3500元。请到资产管理处资产运营科(机关办公楼511室)签订存车协议,然后凭存车协议到财务处交费大厅交纳存车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学校研究决定,学苑小区地下停车场限定为拥有学苑小区房屋产权且有车的正式职工租用,所以本次签订协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苑小区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承租人姓名与行驶证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交婚姻登记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对于职工一家有多辆车轮流停放的,请携带所有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案。

三、停车场内两个车位之间经双方协商可相互调换,但需同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备案手续。

联系人:赵明飞,联系电话:6507890

请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资产管理处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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