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黑财预[2014]22号)的通知精神,要求各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采购计划的报批工作,8月底前完成采购招标工作。
学校要求各单位抓紧时间申报采购计划。请各单位务必于6月30日前将采购计划申报到学校资产管理处采购办公室,以便于采购办能够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的时限完成采购任务及验收结算工作。
逾期申报的采购计划将影响采购任务的完成及预算资金的支付进度,省财政厅将收回预算资金并核减下一年度经费指标。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安排,督促落实。
计划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