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货物类采购同步提交市场调研依据的通知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处 时间:2025-09-26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依据政府采购管理需要,从2025109日起,在提交货物类(单台件5万元及以上)政府采购的申请时,要提供采购货物市场价格调研依据,如电商价格截图,其他单位成交价格证明材料等。请同步在采购信息系统上传依据及证明,采购办将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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