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私家车主、公务车使用单位:
定于11月4日—11月7日收取学苑小区地下停车场存车费,每个车位3500元/年。请先到资产管理处资产运营科(机关办公楼511室)签订存车协议,然后凭存车协议到财务处交费大厅交纳存车费。
如因购置新车等原因调整车辆的,车辆信息需重新备案,请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另:据我校教职工反映,有些私家车主,已经不在学苑小区居住,私自将车位让他人使用;有些公务车单位,公务车已报废或数量调减,也私自将车位让他人使用。请有上述情况的公务车单位和私家车主于11月7日之前主动到资产管理处办理车位交回手续。学校已责成资产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清理整顿的力度,严格核查存放车辆与备案车辆的符合性,如发现此类情况,学校立即收回车位。收回的车位,由学校统一公开处理。
请相互转告,谢谢合作。
资产管理处
2013年10月31日